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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示公告

东方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中心关于公开遴选东方市2026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工程...

2026/04/17 2.0w 阅读 100 点赞

东方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中心

关于公开遴选东方市2026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工程量清单

及控制价编制服务单位的公告


根据市政府老旧小区改造的有关要求,我中心方市2026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公开遴选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服务单位遴选并确定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单位,有意者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报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业主单位

东方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中心

二、遴选事项名称

东方市2026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5714.26万元)

三、遴选范围

从符合报名资格、递交遴选材料的单位中,择优选取1家作为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服务单位,负责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服务全部工作。

项目概况

()工作地点:东方市

()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该工程拟对东方市辖区内13个老旧小区进行改造,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外立面改造工程54360㎡、楼梯间涂料5080㎡、屋面工程29454㎡、地面硬化工程35862㎡、外墙铝合金窗16497㎡、太阳能路灯167盏、防雷工程13项、弱电工程13项、强电工程8项、雨水工程4项、污水工程4项、电动车停车棚1150㎡、垃圾屋8项、储物室涂料工程780㎡、台阶工程446㎡、球场翻新675㎡、健身器材1项、乔木移除1项、围墙涂料186㎡等。

()计划工期(服务期):自签定合同日起至项目竣工结算工作完成。

()工作内容:据项目相关材料等开展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服务工作,并出具项目报告。

、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如参选单位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则从成立时间开始计算(提供声明函,加盖本单位公章);

3.必须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报名需提供资料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报名期内按以下顺序装订投标报名文件:

1.法人授权委托书(需委托人和被委托人亲笔签名);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现场报名查验原件);

4.营业执照;

5.报价函(以下浮率形式进行报价,报价要求参照琼价协﹝2020﹞01 号下浮报价,下浮率浮动为0-10%,格式自拟,单独密封);

6.海南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信息网完成《诚信档案手册》、海南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信息网生成的“海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和海南省建筑市场信息公开平台关于诚信档案手册的造价咨询企业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7.人员配备表(配备3名注册造价工程师,2名及以上具备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有效注册期内)、人员证书及其2026年01月至03月社保缴纳证明;

8.资格要求中所要求的证明材料;

9.近三年内实施或完成的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10.针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

备注: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公章,并密封在文件袋内,所有材料必须清晰明了,所有文字易于肉眼识别。模糊不清,肉眼无法识别的材料视为无效材料视为无效文件。

七、评审办法

(一)参加遴选的单位按照琼价协﹝2020﹞01 号进行下浮报价对符合公告载明各项要求的报名单位进行综合评定。

(二)由我中心邀请海南省政务服务中心评标专家库(东方片区)中随机邀请3名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报名参加遴选的所有单位按遴选公告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并统一拆封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报价函,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根据参选单位配备的人员、业绩、实施方案、报价等条件综合评定,择优选取1家中标单位,并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公示结果1天,公示期间对选定结果无异议,由遴选单位与选定的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八、报名文件递交要求及时间地点

(一)文件递交方式:现场报名并提交资料,报名人员为法人到场的,只需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核查原件;其他人员报名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包含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需加盖公章);

(二)文件递交地点:东方大道南62房管所;

(三)文件递交时间:2026年04月17日至2026年04月23(北京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3:00-5:30);

备注:所有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本次报名只接受现场报名,未报名者不得参加本次遴选。

遴选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26年04月24日(北京时间:下午15:30)

(二)地点:东方市住建局六楼会议室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遴选公告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十一、选聘人及联系方式

刘工/0898-25503799

办法(综合评估法)

序号

评审项目

分值

评审标准

1

项目业绩

20

2023年01月01日至今承接过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项目业绩,每个项目得5分,本项满分20分,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或中标通知书中标日期为准。

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

工作实施方案

60

1.编制的方案内容及结构完整、对项目具有针对性的(60-41);

2.方案内容及结构较完整的,针对性不强的(40-21);

3.编制的方案内容及结构不完整,针对性差的(20-5);4.不提供不得分

3

价格得分

20

满足遴选公告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投标价为基准价,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分=(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