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农机服务中心
关于2026年第2批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的注销公告
根据《拖拉机与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拖拉机与联合收割机登记业务工作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相关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因满使用期限、报废回收和自主申请等原因,已办理拖拉机车牌证注销业务,现将蒙如付等9人名下登记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公告作废。
自注销之日起,以上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的登记证书、车号牌、行驶证作废,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的所有人(使用人)不能再非法使用。同时,市公安交通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将加大对已注销车牌证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的查处力度。
请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所有人(使用人)主动拆解报废已注销的拖拉机。
特此公告
附件:2026年第2批注销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信息表
东方市农机服务中心
2026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