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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示公告

东方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中心关于开展部分安居房项目2026年4月份常态化选房工作的...

2026/04/14 6.9k 阅读 448 点赞

东方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中心

关于开展部分安居房项目2026年4月份常态化选房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提升安居房轮候家庭购房便利度,现对福耀花园、花梨源居等2个安居房项目剩余房源开展20264月份常态化选房工作,具体如下:

一、常态化选房项目情况

(一)福耀花园安居房项目位于东方市东方大道北侧、三环路西侧77-7号,土地为商住用地,使用年限自2022年10月15日至2092年10月15日止。本次配售房源21套,实行全装修交房(标准装修)。其中套型A(约97m2/套)共4套;套型B(约96m2/套)17套。房屋面积以实测报告为准,销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最高不超过7200元/平方米,具体价格以“一房一价”备案价格为准。

(二)花梨源居安居房项目位于东方市八所镇感恩路西侧E-20-03地块(碧桂园小区南侧),土地为城镇住宅混合临售商业用地,使用年限2021年3月15日至2091年12月15日止。本次配售房源229套,实行全装修交房(标准装修)。其中A户型(101.41平方米)105套,B户型(116.00平方米)78套,C户型(109.83平方米)46套。房屋面积以实测报告为准,销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最高不超过7200元/平方米,具体价格以“一房一价”备案价格为准。

二、选房对象

通过“海易办”APP申请我市安居房资格审核通过取得《准购通知书》并公示合格的人员

三、选房方式

安居房常态化选房采取线下选房的方式。

1.申请人本人到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中心(地址:东方市八所镇东方大道62号,联系电话:0898-25595503)提交申请,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中心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发放《安居房准购通知书》。

2.申请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安居房准购通知书》前往各开展常态化选房的安居房项目营销中心签到并进行房源选择。需要委托他人选房的,受托人须携带公证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等相关材料选房。

四、线下选房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福耀花园:东方市东方大道77-7号福耀花园销售中心,联系电话:0898-25513878。

(二)花梨源居:东方市八所镇感恩路西侧E-20-03地块(碧桂园小区南侧),花梨源居营销中心,联系电话:18876941333,18898978885。

五、其他事项

(一)选定房源后,申请人须与项目开发企业签署《选房确认书》,视为选房成功,同时严禁调换房号,违反者将取消购房资格。

()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5年内不得在东方市再次申请安居房,情节严重的,将视情况记不良记录,涉嫌违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在提交申报材料时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安居房申购资格的;

2.在审核阶段通过不正当手段或者违法方式获得安居房申购资格的;

3.在常态化选房中,购房人和多个项目同时签订《常态化选房确认书》的;

4.申请人在签订《常态化选房确认书》后,如因个人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资金问题、提供虚假材料、违规申报等)放弃选房购房的;

5.其他违法违规和违反政策的行为。



东方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中心      

202641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