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红泉水厂改造及管网延伸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东方市红泉水厂改造及管网延伸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
一、项目概况:
东方市红泉水厂改造及管网延伸工程项目为东方市大田镇供水工程,近期生产规模3000m3/d,供水范围为大田镇戈枕种猪场、荣鑫牧业、兆业农业、绘甜农 业、神华光伏、百丰农业、红泉农场、戈枕村和月大村等周边村庄。
二、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的方式和途径
1、征求意见稿链接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CkFJorlPhzmlSyT2jaFJFg?pwd=wi7s提取码: wi7s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地点:海南省东方市水务局。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红泉农场、戈枕村、月大村、本项目供水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及施工和取水受影响的单位:戈枕水电站和东方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项目环评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在以下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反馈: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项目环评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将填写好的公众意见表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在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内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王工0898-25522806
邮箱:dfsw66@163.com
通讯地址:海南省东方市水务局。
环评单位联系方式:海南殿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于工:13617590569,邮箱:353477048@qq.com
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金宇街道滨涯路3号绿地领海广场10栋402。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建设单位征求公众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该公示日期起的10个工作日内。
东方市水务局
202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