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关于已签约协议的定点零售药店名单公告
根据《海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准入规程》(琼医保﹝2022﹞15号)第十六条,东方广和堂医药有限公司(地址:东方市板桥镇复兴北路80号)、东方市康瑞堂大药房(个人独资)(地址:东方市四更镇中心大道56-1号)经评估公示无异议后,东方市医疗保障局下达管理监督单位意见书确定纳入定点零售药店,并分别于2026年4月9日、10日签订协议,现将名单向社会公告。
东方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2026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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