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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示公告

东方市三家镇人民政府关于清偿2015年三家镇镇墟东干道排水沟建设工程欠款的通告

2026/04/03 1.2w 阅读 487 点赞

东方市三家镇人民政府

关于清偿2015年三家镇镇墟东干道排水沟建设工程欠款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单位财务管理,妥善化解历史遗留债务问题,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经研究,我镇决定对三家镇镇墟东干道排水沟建设工程债务开展全面清理核实工作。截至目前,经多方排查联系,仍有部分债权人尚未到我镇办理债务支付手续(或因无法取得联系暂未推进)。为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债务清理范围工程信息

(一)清理范围:本次清理的债务为三家镇镇墟东干道排水沟建设工程2015512日至712日期间,因工程建设事项形成且尚未清偿完毕的欠款。

(二)工程信息:对三家镇镇墟东干道排水沟进行建设修复。

二、债权人办理事项

经核查,上述工程已完成,截至目前我尚未拨付相应部分工程款项。现我已启动该笔款项的拨付申请工作,为确保债务清理核实及后续款项拨付工作顺利推进,东方和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配合提供以下有效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并到指定地点办理债务核对手续:

(一)材料提交要求

1.债权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如自然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

2.债权发生的基础合同、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若有);

3.债权金额及计算方式的详细说明(需注明计算依据、起止时间等);

4.东方市三家镇人民政府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办理时间

202643日至202656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三)办理地点

东方市三家镇人民政府经济发展办公室

(四)联系电话

0898-25680105

三、重要提示

债权人务必在上述规定期限内提交资料。逾期未申报,或未能提供完整、有效证明材料的,相关债务可能无法纳入本次清理范围,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债权人自行承担。

四、监督与咨询

本次债务清理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如有疑问,可在工作日办理时间内致电咨询。

特此通告。



东方市三家镇人民政府     

20264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