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2026年第一批次普惠性托育机构认定及信息变更的公示
根据《海南省普惠托育服务机构认定及补助管理办法(试行)》(琼卫规〔2025〕8 号)文件要求,鼓励和引导托育机构积极提高举办质量,扩大我市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资源,结合我市实际,我委于2026年2月按照《海南省普惠托育服务机构认定及补助管理办法(试行)》(琼卫规〔2025〕8 号)文件要求对申报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的东方八所东儒托育中心等1家托育服务机构审核、评定,对东方八所城堡托育中心、东方城东金智托育中心等2家普惠托育服务机构新增普惠性托育托位数做审核、评定,对东方市皇宁幼儿园等1家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幼儿园托班)申请更改收费标准,由1200元/每学期更改至1500元/每学期做审核与评定,拟通过以上四家托育服务机构认定及信息变更,现将拟认定、信息变更情况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