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6年2-3月核准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结果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近期我局对2026年2至3月核准的海南乐上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等4家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情况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6年3月24日至2026年3月30日)。
任何单位及个人对企业资质申请有异议的,请于2026年3月31日(以邮戳为准)前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反映的情况属实,有相关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898-25526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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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202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