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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示公告

大田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开选聘生产硬化道路项目施工单位的公告

2026/03/17 1.4w 阅读 534 点赞

大田镇人民政府

关于公开选聘生产硬化道路项目施工单位的公告


生产硬化道路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根据《东方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东府〔2024〕47号)的规定,因该项目施工费用未达到招标规模标准,为确保该项目顺利进行,现依法对该项目施工单位进行公开选定。

一、工程名称

生产硬化道路项目

二、建设地点

东方市大田镇长安村

三、工程概况

建设内容:项目建设位于大田镇长安村,硬化道路共3条,分为A、B、C段,道路宽度均为3.0米。A段长度为740米、B段长度为438.131米、C段长度为508.145米。

四、报名地点及项目具体情况咨询

东方市大田镇人民政府二楼经济发展办公室

五、报名时间

2026317—2026319

上午08:30—1200;下午15:30—1800

六、报名资格要求及材料

(一)资质要求:本次公开选聘要求应聘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叁级改为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 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的)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并配备相应的关键岗位人员,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二)报名需携带的证件及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证书、税务登记证;

3.《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4.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表及相关岗位证书;

5.参加本次选聘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近期工作业绩;

7.报价函(单独密封)。

注:以上材料(证书)情况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或通过网页查询的则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否则提供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除外),胶装成册(报价函独立密封,格式自拟,报价函需注明报价金额及下浮率)。

七、施工单位选聘招标控制价及评标方式

(一)本次选聘控制价为:999,343.93元。报名单位需以控制价为基准价,并以金额形式及下浮率进行报价(报价下浮率浮动为0-10%),小数点后面保留两位小数。     

(二)评选工作由选聘人邀请东方市政务服务中心评标专家库中3名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报名参加选聘的所有单位按选聘公告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并统一拆封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报价函,超5家(含5家)以上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对所有报价去掉最高值及最低值,选出一名报价接近所拆封报价平均值的单位作为本次选聘推选的中标单位(如报价最接近平均值者有两家或以上的,以报价低者为选定中标单位,如低报价中还出现相同者则以现场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并在东方市政府网公示选定结果1天,公示期间对选定结果无异议,由选聘人与选定的中标单位签订合同。(若报名单位不足三家时,不影响选聘工作进行,以报价最低者为中标单位)

八、专家评审费支付

本次选聘评审工作邀请3名专家,专家评审费为每人500元,共计1500元。该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中标单位须在合同签订前将专家评审费支付给相关评审专家。

、选聘人与联系方式

东方市大田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8976613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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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