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求《东方市垦区个人建房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落实《海南省垦区建房审批管理办法》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垦区职工群众住房保障,促进垦地融合和民生改善,进一步做好我市垦区个人建房审批管理工作,规范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我局组织修订了《东方市垦区个人建房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各界、单位、个人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接受书面方式反馈,单位和个人的意见与建议可以直接发送电子邮件,也可以书面形式寄送至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一、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6年3月16日至2026年4月16日
二、征求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dfsgtj@126.com;
(2)书面意见请邮寄到:东方市八所镇二环南路4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邮政编码:572600(时间以邮戳为准);意见反馈请注明联系方式。
(3)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16日。联系电话: 25566753、25590456。
附件:1.东方市垦区个人建房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
2.东方市垦区个人报建材料清单
3.垦区个人建房报建流程示意图
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