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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示公告

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选聘存量非住宅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图斑测绘工作单位的公告

2026/03/13 9.4k 阅读 433 点赞

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选聘存量非住宅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图斑测绘工作单位的公告


切实做好自然资源部和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部署开展的存量非住宅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图斑整治工,我局公开选聘测绘工作单位,具体负责东方市存量非住宅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图斑测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东方市存量非住宅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图斑测绘工作

二、选聘人: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项目概况及工作内容:东方市存在一批自然资源部和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下发的存量非住宅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图斑,各个图斑大小不均等,位置远近不一。为做好存量非住宅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图斑后期核查、整改及报送工作,需对自然资源部和省自然资源规划厅下发的图斑按测量规范及技术规程及上级要求组织技术人员对图斑进行现场踏勘、拆分、测量,出具勘测图、现状图、规划图、影像图、测绘报告;对有关合法性材料与图斑及实测实施套合并出具套合图;对需拆除图斑的拆除位置或其他需要的情形进行现场放桩定点;对因工作需要的图斑按要求实施再测量;收集图斑坐落、人员信息、用地信息等;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实施拆分或合并录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系统。

四、资格要求

(一)本次测量测绘单位公开选聘要求报名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现场核查至整改到位期间具有随时安排人员提供现场服务的能力

五、报名要求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地点:八所镇二环南路4号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11办公室(联系人:符先生;联系电话:0898-25569535)。

)资料递交开始及截止时:2026316-318(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现场报名单位需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报价函、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报价函须单独密封盖章提交(格式自拟)。

项目控制价

本次测绘工作按宗计算(按需要测绘的宗数为准,拆分后宗数不另行计算),控制价为596元/宗,下浮率浮动为0(不含)-5%(不含)。报价超过控制价和下浮率超过5%的均视为无效报价。如图斑中存在单宗图斑面积超过10亩(不含)的,属于大图斑,单宗图斑价格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选定后的测绘单位根据测绘行业收费标准另议。

、选定标准:报名应聘单位不足3家的,也不影响选聘工作的进行以有效报价为准,以最接近报价平均值的单位作为该项工作测绘单位。

八、选聘结果在市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选定结果无异议的,由选聘人与选定的测量测绘单位签订合同。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选聘公告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特此公告。




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31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