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所镇人民政府关于无主坟墓认领的通告
东储2020-10号政府储备地自2021年开展坟墓搬迁工作以来,有5座土坟(无墓碑)因无法联系坟主而尚未搬迁。现该储备地开发在即,为保障项目顺利推进,维护公共利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殡葬管理条例》规定,对该储备地范围内的坟墓认领事宜通告如下:
一、坟墓基本情况:位于东储2020-10号政府储备地范围内(即东方市思源学校往北300米红绿灯处东北市场东侧,共 5 座。
二、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7个天内(3月10日-3月16日),请以上坟墓相关权利人尽快与八所镇人民政府联系办理相关坟墓认领搬迁事宜,逾期不联系的视为无主坟,将按《殡葬管理条例》《海南省殡葬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特此通告。
联系人:章主任 联系电话:13907665168
东方市八所镇人民政府
202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