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东河镇人民政府
关于东河镇玉龙村水产养殖”项目(设备采购部分)预算
编制、预算审核单位的选聘公告
为推进常态化帮扶资金(原衔接资金)项目建设,我镇拟实施东河镇玉龙村水产养殖项目。根据《东方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东府〔2024〕47号)的规定,现依法依规对本项目设备采购部分的预算编制、预算审核单位各一家进行公开选聘。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建设地点:东方市东河镇玉龙村。
(二)项目内容及规模:
采购约390万元设备等。
(三)编制内容:
内容1:预算编制书;
内容2:预算审核书。
二、资格要求
(一)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2.具备相关资质、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和技术人员配备表(提供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无需密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5.在“海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izj.net:8008/publishweb/)查询无不良记录。
6.提供2025年7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无需密封;
7.提供2025年7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缴费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无需密封;
8.现场报名人员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附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方式),并持有系投标公司工作人员的相关身份证明(缴纳个人社保情况等),携带身份证原件查验,无需密封;
9.提供单位简介及近期工作业绩,如有近三年内(2022年至今)承担过我市相关项目业务的可做好备注以供参考,无需密封;
二、报名需提供资料
(一)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需委托人和被委托人亲笔签名);
(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不需查验原件);
(三)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近期业绩汇总表、人员配备表,以上材料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报名时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近期业绩汇总表、人员配备表,以上材料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报名时查验原件,报名材料需胶装订成册。
(四)报价函(报价函另单独密封,各封口衔接处盖章,格式自拟)。
三、选聘费用及选聘办法
(一)报名单位按下浮率方式进行报价,报价(下浮率)有效范围为0%(不含)至10%(含)。
(二)评选工作由根据合理平均价原则确定中选单位。1、若报名单位不足3家则本次选聘公告作废,报价单位在3-5家(含5家)的,取报价平均值,根据报价接近平均值情况确定报名单位中标候选顺序,2、报价单位在5家以上(不含5家)的,则去掉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其余报价取平均值,根据报价接近平均值情况确定报名单位中标候选顺序,若接近平均值者的报价出现上下浮动相同的情况,则报价低者的中标候选顺序在前;3、若报价相同则资质高者的中标候选顺序在前;若资质相同则注册资金高者的中标候选顺序在前;若注册资金相同则根据报名单位近期业绩、承接相关项目业务经验等多方面综合考虑确定中标候选顺序,4、我镇将拟定第一候选人为中标单位,若第一候选人放弃中标,则顺延至第二候选人,以此类推。(放弃中标须提供书面材料并加盖公章)。5、报价下浮率浮动为0(不含)~10%(含),分别选出一名报价接近所拆封报价平均值的单位作为本次选聘推选的设备采购预算编制单位和预审审核单位。6、选聘结果在市政府网上进行公示一天,若公示期间发现候选单位存在相关不良信息(如投标资格被取消、暂停;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骗取中标行为、严重违约和黑名单),根据招标投标相关规定取消其候选人资格,并根据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由选聘人与选定的预算单位、预审单位评审单位签订合同。
四、报名时间
2026年3月10日至3月12日下午五点三十分止。上午8:30-11:30;下午3:30-5:30。
五、报名地点
报名地址为东方市东河镇人民政府经济发展办公室。(联系电话:0898-25731047)
东方市东河镇人民政府
202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