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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示公告

东方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东出让2026-20号)

2026/03/05 6.9k 阅读 345 点赞

东方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东自然资告字〔202615


经东方市人民政府批准,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壹幅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宗地基本情况:

宗地

编号

宗地

位置

宗地面积

土地用途

出让

年限

规划指标

拍卖起始价(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东出让2026-20号

位于道达村北侧、海榆西线西侧

20017.84平方米(合30.03亩)

二类工业用地

50年

容积率≥1.0

建筑密度≥40%

绿地率≤20%

建筑限高≤36 米

551

551

注: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111°,与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109°面积19988.5平方米、2000国家

大地坐标系108°面积19990平方米用地范围一致

该宗地土地权属清晰、安置补偿落实到位、地上附着物清表、无法律经济纠纷、土地开发利用规划条件明确、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具备动工开发所必需条件。不涉及国家安全、净空保护区域、气象环境探测保护范围、土壤环境、历史文化保护、文物保护单位等敏感因素影响。已完成地质灾害、压覆矿产、环境影响、水土保持、文物考古、地震安全等区域评估和普查。

二、开发建设要求:

上述地块用于建设高新技术产业项目,项目投资强度不低于230万元/亩,达产后年产值不低于260万元/亩,年税收不低于 10万元/亩。

项目达产时间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的2年内。

项目建成后,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被征收主体成员共计3人,招录条件按人事劳动部门规定执行,同工同酬并遵照竞得方规章制度管理。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装配式建筑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琼建科﹝2025﹞185 号)的负面清单管理要求,全面实行负面清单管理,所有依法需要办理工程建设手续的项目,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不以装配式方式建造:1项目总建筑面积 5000 平方米以下的;2项目配套设施单体(垃圾房、配电房等)建筑面积不大于 2000 平方米,且其总面积不大于项目总建筑面积 10%的;3建筑面积 30000 平方米以下的新建工业建筑单体、配套设施建筑项目可不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

根据《海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第九条要求,鼓励社会投资的单体建筑面积超过二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以及海南自由贸易港重点园区内公共建筑,按照不低于绿色建筑标准二星级的要求建设。

开发强度、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建筑色彩等应符合《东方临港产业园规划设计导则》的要求,根据《临港产业园规划设计导则》中开发强度控制要求,湘琼先进制造业共建产业园项目建设应容积率≥1.5

建设项目业主及施工单位在批准的作业区域和建设工期内,因施工需要采挖砂、石、黏土资源的,应在依据经批准的施工设计文件核算项目自用量后,将剩余部分交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法处置。严禁擅自以出售、赠予等方式进行处置。

严禁将产业用地用于房地产项目开发

上述开发建设要求将列入《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土地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同时,与湘琼先进制造业共建产业园工作专班签订《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

三、竞买申请: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注: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次竞买;竞买人与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竞买。)。属境外机构(含港、澳、台地区)申请参与竞买的,按照规定需提交商务主管部门核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工商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本次拍卖出让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必须在拍卖出让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把竞买保证金存入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指定账户(以拍卖竞买保证金入账户时间为准)

具有下列行为的自然人、法人及其控股股东和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本次土地出让拍卖

1.在东方市范围有拖欠土地出让金行为,并未及时改正的;

2.在东方市有违法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商品住房、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违法行为,并未及时纠正的。

3.具有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或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或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等违法违规违约行为且尚未结案或查处整改的。

(二)竞买人办理CA后实名登录海南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s://lr.hainan.gov.cn:99/hnr/portal/index)查阅拍卖出让手册并申请竞买。竞买申请及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6348时30分至202632317时30分。

(三)符合条件的,我局将在202632318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四、拍卖时间及地址:拍卖时间:20263251030分。拍卖地址:海南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五、本次拍卖未尽事宜详见《东方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手册》,手册所载内容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

六、联系人:王女士、王先生;

联系电话:0898-25585295、15508991090

查询网址:https://ggzy.hainan.gov.cn/ggzyjy/

http://lr.hainan.gov.cn;

https://lr.hainan.gov.cn:99/hnr/portal/index




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3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