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自然资告字〔2026〕9号
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供地的公告
一、划拨供地地块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 位置 | 位置面 积(㎡) | 土地 用途 | 意向单 位 | 备注 |
东方市2025-52号地块一 | 16267 | 东方火车站南侧、感恩南路东侧 | 商务金融零售商业混合用地 | 东方市八所镇小岭村村民委员会 | 采用国家大地2000坐标系108°,与国家大地2000坐标系109°面积16264.95平方米、国家大地2000坐标系111°面积16288.38平方米用地范围一致) |
东方市 2025-52号地块二 | 4733 | 东方火车站南侧、感恩南路东侧 | 旅馆用地 | 东方市八所镇小岭村村民委员会 | 采用国家大地2000坐标系108°,与国家大地2000坐标系109°面积5448.07平方米、国家大地2000坐标系111°面积4739.04平方米用地范围一致) |
东方市2026-01号 | 7021.43 | 人民北路东侧、滨海公路南侧 | 中小学用地 | 东方市铁路中学 | 采用国家大地2000坐标系108°,与国家大地2000坐标系109°面积7020.89平方米、国家大地2000坐标系111°面积7031.35平方米用地范围一致) |
二、公告时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十日内。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告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告所列的地块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公告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将填写《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联系人:权益和开发室
联系电话:0898-25585295
地址: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二楼权益和开发室
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