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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示公告

东方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关于2026年东方市重点排污单位大气监测公开遴选的公告

2026/04/23 5.3k 阅读 54 点赞

东方市生态环境监测站

关于2026年东方市重点排污单位大气监测公开遴选的公告


一、项目名称:2026年东方市重点排污单位大气监测。

二、项目内容:对我市现有的12重点排污企业进行大气污染物采样分析检测(具体监测点及监测项目详见附件1)。

三、工作期限:2026年,最后一次检测报告须于20261220日前提交。

四、报名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实验室满足检测项目检测分析方法标准要求,能规避检测项目间的交叉污染,实验室面积不少于1000㎡,实验室需满足项目送样的质控要求。  

3. 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资质认证证书(资质能力需覆盖附件1中全部项目)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5. 无不良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查询结果(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6. 接受联合体报(联合体成员限定为2家(含)以内)

五、预算经费130,168.00报价过此经费预算金额为无效报名投标。

六、报名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报价函、类似项目业绩证明、近三年未被省生态环境厅通报批评的书面声明等材料,复印件需加盖本单位公章。报价函(须写明报价下浮率及报价下浮后的费用金额,且下浮率浮动区间为0-20%,超出此区间的报价为无效报价)、类似项目业绩证明等材料,复印件需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规范装订成册并单独密封;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外,以上证书、证件均须提供原件查验)

七、选聘办法:

1. 选聘工作由选聘人对报名并提交选聘资料的所有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拆封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报价函。

2. 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只有1家时,该单位直接作为本次中选的监测单位;②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2家以上时,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遴选方法进行(详细评分表详见附件2),得分最高的单位为中选单位。   

3. 选聘结果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公示1天。

4. 由选聘人与中选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签订合同。

八、报名时间及地点:

1. 公告时:2026423429日,报名截止时间:202642917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者不按要求报送,报名文件将予以拒收。

2. 地址:东方市八所镇二环南路4号东方市生态环境监测站。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东方市人民政府网。

十、选聘人

东方市生态环境监测站

联系人: 张工   系电话:25516126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