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
关于公开征求《东方市农业科技110服务站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农业科技110服务站的建设和管理,推进农业科技110服务体系转型升级,增强科技人员服务乡村振兴的动能,我局于2024年11月28日印发《东方市农业科技110服务站认定管理办法(修订)》(以下简称《办法》),现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我局对《办法》进行再次修改,现就修改后的《办法》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如有意见,请于4月30日18:00前按以下方式将意见反馈我局。
1.通过信函方式邮寄至:东方市东府路13号市委大院1号楼2楼东方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214室;
2.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gxj25527288@163.com。
(请在信封或邮件上注明“农业科技110服务站认定管理办法意见”,同时提供联系人姓名和电话,便于沟通交流)
联系电话:0898-25539388
附件:东方市农业科技110服务站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东方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6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