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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示公告

不动产权继承(遗赠)公示(董友林)

2026/03/27 1.8w 阅读 88 点赞

不动产权继承遗赠公示


根据不动产登记条例及其操作规范,申请人曲丽、董朋天因继承(受遗赠)被继承人(遗赠人)的不动产权20260325日向 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者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 20260415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二环南路4号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确权办(二楼207办公室)    联系方式:25581665

序号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被继承人(遗赠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名称)

备注

1

琼(2018)东方市不动产权第0005404

董友林

董朋天、曲丽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469007100029GB05026F00050209

东方市感恩南路100号东方海湾涛昇花园二期B22208


2

东方期房2037

董友林

董朋天、曲丽

其它权利

469007100029GB05026F00050209


详见抵押原件




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32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