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继承(遗赠)公示
根据不动产登记条例及其操作规范,申请人曲丽、董朋天因继承(受遗赠)被继承人(遗赠人)的不动产权,于2026年03月25日向 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者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 ( 2026年04月15日 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二环南路4号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确权办(二楼207办公室) 联系方式:25581665
序号 |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被继承人(遗赠人) | 继承人(受遗赠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名称) | 备注 |
1 | 琼(2018)东方市不动产权第0005404号 | 董友林 | 董朋天、曲丽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469007100029GB05026F00050209 | 东方市感恩南路100号东方海湾涛昇花园二期B2栋2208房 | |
2 | 东方期房2037号 | 董友林 | 董朋天、曲丽 | 其它权利 | 469007100029GB05026F00050209 | 详见抵押原件 |
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