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公示公告关于暂停受理不动产登记业务的通知 2026/03/19 8.2k 阅读 528 点赞 查看原文关于暂停受理不动产登记业务的通知各相关单位、广大办事群众:为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质量与效率,省登记中心将对不动产登记系统进行统一更新上线,系统切换期间无法使用,为配合新系统上线,2026年4月3日、4月7日、4月8日,不动产登记中心暂停受理所有不动产登记业务,4月9日起恢复正常办理。请广大群众合理安排时间,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特此通知。 东方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3月1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