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商务局
关于东方源通物流分拣配送设备升级改造项目验收及拨付资金的公示
为切实做好我市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项目验收工作,根据《海南省商务厅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海南省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资金项目管理办法(暂行)》(琼商电〔2023〕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东方源通物流分拣配送设备升级改造项目”已通过我局委托的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验收,并经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复审通过验收。东方源通物流分拣配送设备升级改造项目符合设施设备申报的金额为609,070.36 元。按照文件要求的项目实际投入设施设备金额的40%比例进行奖补,奖补金额为243,628.14元。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自2026年3月16日至2026年3月20日止。如有异议,请致电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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