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对宏鑫广场2#商业楼3A层3A01铺陈宇《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调查
询问通知书》、《立案通知书》的公示
陈宇(身份证号:220103********1240):
据群众投诉举报,当事人陈宇在东方市大田镇东方宏鑫广场2#商业楼3A层3A01铺涉嫌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进行建设建(构)筑物,建设面积约10平方米。我局于2026年1月8日立案调查,2026年1月14日送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调查询问通知书》、《立案通知书》,因当事人不在本地,现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调查询问通知书》、《立案通知书》等文件进行公告。
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6年2月27日
联系人:杨泽鑫、招江平 联系电话:0898-25517050 单位地址: 东方市东方大道29号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四楼405国土规划办案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