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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示公告

东方市板桥镇人民政府关于认领暂扣车辆的公告

2026/03/26 1.4w 阅读 52 点赞

东方市板桥镇人民政府关于认领暂扣车辆的公告


2015年以来,东方市板桥镇人民政府执法中队在先后多次执法行动中,于现场暂扣了8辆涉嫌违法车辆。在执法过程中,涉事人员为逃避责任弃车逃离。为保全证据、制止违法行为,镇执法中队依法将涉事车辆拖离并放置指定场地。因暂扣时间跨度较长,车辆各部件均已有不同程度锈蚀、老化、缺损,基本丧失正常行驶功能。截至目前,上述车辆所有人或驾驶人未到我镇执法中队配合接受处理,导致车辆长期积压,影响执法工作正常开展。为规范处置车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扣车辆情况

该批车辆具体品牌、型号、车架号、车牌号颜色等信息详见附件(部分信息因时间久远、车辆铭牌缺失无法辨认)

、认领要求

请上述车辆所有人或相关权利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携带以下材料到东方市板桥镇人民政府执法中队办理认领手续:

()车主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车辆登记证书、购车发票、转让协议等能够证明车辆合法来源的凭证其他能够证明对车辆拥有所有权的材料。

、逾期处理

逾期未接受处理的车辆,我镇将按《罚没财物管理办法》(财税〔2020〕54号)等有关规定,对未接受处理的原主不明确的车辆等物品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特此公告。


附件:1.东方市板桥镇人民政府关于认领暂扣车辆的公告

     2.东方市板桥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暂扣逾期无人认领车辆清单



东方市板桥镇人民政府      

2026326日          

人:陈太云

联系地址:东方市板桥镇人民政府执法中队

联系电话:0898-25883567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