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板桥镇人民政府关于认领暂扣车辆的公告
自2015年以来,东方市板桥镇人民政府执法中队在先后多次执法行动中,于现场暂扣了8辆涉嫌违法车辆。在执法过程中,涉事人员为逃避责任弃车逃离。为保全证据、制止违法行为,镇执法中队依法将涉事车辆拖离并放置指定场地。因暂扣时间跨度较长,车辆各部件均已有不同程度锈蚀、老化、缺损,基本丧失正常行驶功能。截至目前,上述车辆所有人或驾驶人未到我镇执法中队配合接受处理,导致车辆长期积压,影响执法工作正常开展。为规范处置车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查扣车辆情况
该批车辆具体品牌、型号、车架号、车牌号、颜色等信息,详见附件(部分信息因时间久远、车辆铭牌缺失无法辨认)。
二、认领要求
请上述车辆所有人或相关权利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携带以下材料到东方市板桥镇人民政府执法中队办理认领手续:
(一)车主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二)车辆登记证书、购车发票、转让协议等能够证明车辆合法来源的凭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对车辆拥有所有权的材料。
三、逾期处理
逾期未接受处理的车辆,我镇将按《罚没财物管理办法》(财税〔2020〕54号)等有关规定,对未接受处理的原主不明确的车辆等物品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特此公告。
附件:1.东方市板桥镇人民政府关于认领暂扣车辆的公告
2.东方市板桥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暂扣逾期无人认领车辆清单
东方市板桥镇人民政府
2026年3月26日
联 系 人:陈太云
联系地址:东方市板桥镇人民政府执法中队
联系电话:0898-25883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