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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示公告

关于对两家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准入评估结果的公示

2026/03/12 4.6k 阅读 180 点赞

东方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关于对方广和堂医药有限公司、东方康瑞堂大药房(个人独资)等2家

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准入评估结果的公示


东方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关于对东方市申请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准入评估结果的公示,根据《海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准入规程》(琼医保〔2022〕15号)第十二条,经评估小组综合评定方广和堂医药有限公司、东方康瑞堂大药房(个人独资)两家药店为合格(地址:东方市板桥镇复兴北路80号、东方市四更镇中心大道56-1号),现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期:2026312日至2026325),若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请拨打0898-25583208。

特此公示。



东方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2026312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