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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示公告

东方市2026年度经营劳务派遣业务企业备案信息公示

2026/03/10 1.7w 阅读 312 点赞

东方2026年度经营劳务派遣业务企业备案信息公示


根据《海南省劳务派遣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企业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备案实行属地管理,市、县、自治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经营劳务派遣业务企业备案工作实施监督管理与检查。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企业应于登记设立后15个工作日内,向企业所在地有备案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登记备案。

备案机关应在本级官方网站公布并及时更新备案信息(附件2,列明备案材料情况,其中实缴注册资本按人民币200万元(含)以上、200万元以下分别登记),便于社会公众查询、监督。

按照该办法要求,现将2026年2月7日至202639日我市经营劳务派遣业务企业备案更新信息向社会公布。


附件:(东方市)经营劳务派遣业务企业备案信息公示表



东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1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